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是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是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重要力量。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1.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2.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1.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2.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如果你正好对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感兴趣,计划考取相关证书,培训报名欢迎咨询: